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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7 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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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论坛禁止发表或讨论的话题:
1、发布破坏宪法和法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扰乱社会秩序、思想龌龊、淫秽、侮辱辱骂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文章以及发布含有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的程序或网站链接,版主直接删除做为警告,再发直接永久禁言!
2、请勿发表含有思想龌龊、政治、反动、木马、广告等贴子。违者直接给予禁言惩罚;扣除20威望并, 删除其所发的违规贴子。
3、禁止言之无物、简单文字(如asdf ,ddddd,顶,路过之类) 、纯头像、纯表情、重复发言、刻意无谓分割等主题或回复及恶意灌水,凡事恶意灌水者, 扣除威望20个, 当您的威望为负的时候,将不能正常浏览论坛. 如果一帖多水(3贴以上,含三贴)禁言一星期。将不再做多解释。认真回帖,是对发帖者的一种尊重。
4、昵称中带有第一、第二条中几条内容的,不管所发帖子内容是好是坏,一经发现永久禁言!
5、昵称中带有他人名字容易造成误会的,视当事人个人决定,是否予以永久禁言处理。
6、如有玩家冒充百年版主或管理员,请大家积极举报。该帐号将永久封停。
7、请勿在论坛内发任何带有人身攻击、挑衅滋事、侮辱他人的言语,一经发现一律删除,不予解释。予情节严重则给予禁言惩罚。论坛旨在为广大玩家提供一个交流经验,增进了解,促进团结的平台,所以请大家本着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的原则,友善地进行交流。
8、发帖内容有恶意挑起事端、找人麻烦,或影响到版块秩序聊天氛围的,一律直接删除做为警告,再发同类话题禁言一个月、扣除相应贴子数积分的一倍!情节恶劣者永久禁言。
9、他人找自己麻烦或辱骂自己时,可以找版主寻求处理帮助,请不要去回嘴反骂,否则按以上相关条例将一同删帖禁言处理。
10、论坛上禁止发布任何形式的买卖交易贴。违者直接删除交易贴,警告一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禁言惩罚。
11、请勿刷屏。论坛一页内有超过10篇主题即为刷屏。
12、请勿翻旧贴。旧贴的定义为发表的时间为1个星期前的贴子.精华贴、推荐帖视具体情况处理。
13、请勿在本版发表与本版无关内容的帖子。违者警告一次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禁言惩罚。
14、发帖内容有恶意挑起事端、找人麻烦,或影响到版块秩序聊天氛围的,一律直接删除做为警告,再发同类话题禁言一个月、情节恶劣者永久禁言。
15、楼主不投票,无意义,容易引起歧义等投票贴,发之前有人发过的帖子,参加活动的帖子,在活动结束后斑竹可以做锁贴处理。其标准由版主酌情掌握)
16、帖子长度超过50贴自动锁定,实属有意义之好贴,精华等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17、发表原创贴请在主题上标上原创,同理,转贴也请标上转载,如是既不标原创也不标转贴的模糊贴,统统视为转贴。
18、请不要在主题或者跟贴里附加其他网站或者论坛的地址;不得在帖子里出现联系QQ(包括图片),求助的除外。版主可以对该地址做删除处理。如果一直发该地址的,版主根据情况可以做警告或禁言处理。共享资源为外部链接时,请注意按以下格式发布:示例:点此下载
19、禁止发布一切与MU技术无关帖子,视情节,对其进行删除,转移,或屏闭.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禁言.
20、开小号、马甲做出违反以上条例的事情,在确认主号后,版主有权将主号一同处理!
注:以上内容对签名同样有效
若不清楚者,可发贴询问版主,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论坛的规定,谢谢合作 !
学员们如有投诉或者意见也可以发站内短信纸条给相应的在版的版主。
同时也请各版版主注意每天查看自己的短信息,以便及时处理好学员的反馈。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事端。
也欢迎大家对我们提出各种好的建议,我们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采纳,一经采用将进行一定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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